锦略律师代理华谊嘉信(300071)及其控股股东刘伟先生涉嫌内幕交易案,终获不予处罚的结案处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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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3月13日,就锦略律师代理的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300071)控股股东刘伟先生涉嫌内幕交易一案,当事人正式收到证监会送达的《结案通知书》(结案字[2019]4号)。该案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审理,证监会最终认定刘伟先生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,决定本案结案,全面支持了当事人的申辩请求。

案情简介

2018年11月26日,华谊嘉信(300071)控股股东刘伟先生收到证监会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处罚字[2018]152号)。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称,刘伟先生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,涉嫌通过隐名参与华谊嘉信定向增发的方式,内幕交易“华谊嘉信”股票,拟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7,199,858.81 元,并处以17,199,858.81 元罚款。

自2015年4月23日证监会对刘伟先生立案调查以来,此案历经立案、调查、补充调查和审理的多次反复,前后历时近四年时间。作为刘伟先生及华谊嘉信(300071)的代理人,锦略律师在申辩和听证过程中提供了全面、专业的法律服务,最终为刘伟先生取得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公正结果,避免了高额的经济损失及可能的刑事诉累,获得了当事人的热情赞扬和高度认可。

锦略衷心感谢委托人的信任,也由衷地为中国证监会坚持查审分离,尊重事实和法律,诚心诚意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法治精神而大大地点赞!

办案律师

余伟平   巩建乐   李腾

2020年6月23日 1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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